一:市场比较法、收益法估值中对土地增值税的因素
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估值的价值评估对象并不预示着未来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一定发生,应结合价值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来判断未来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发生,以考虑土地增值税对价值评估结果的纳税影响。
二:假设开发法估值中对土地增值税的因素
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开发或再开发潜力房地产,该方法是模拟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过程,来测算资产价值。该模拟过程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模拟发生,所以运用假设开发法估值时,应该考虑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影响。
三:成本法估值中对土地增值税的因素
成本法一般适用于成交实例很少,又无法取得价值评估对象收益或类似收益情况的估价。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主要是控制房地产市场,调节房地产增值收益的分配。结合成本法适合的价值评估对象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进行考虑,成本法价值评估中一般不会出现需要扣除土地增值税的情况。